人生美妙,所以要活得久、活得好。由於科技的發展,醫藥衛生界的努力、經濟的繁榮、教育的普及提升,加上過去七十年沒有戰爭、沒有飢荒、沒有重大傳染病,也沒有像1930年代的經濟大崩盤,多數人得以享受安和樂利的生活,因此目前台灣健在的「長者」,再過35年,也就是2050年左右,將是百歲人瑞,預估至少有7萬5千人。
活得久,但活得不好,不能看美景、吃美食,更重要的是不能享受親情與友情,甚至貢獻社會、受人景仰,而只能躺在床上任由病痛折磨,可說是活受罪,多數人應該認為不要也罷!但這就是一般人腦中對老人的刻板印象。但實際上,台灣人活得久,也普遍活得好,80%人活到70歲(70歲以前就走了,可稱為「夭壽」),六成的人活到80歲,而至少有四分之一的人享壽90以上。目前50歲以下者,因其生活條件比前人好很多,因此將更為長壽。現在65- 70歲的「長者」,高達92%生活都尚能自理(飲食、穿衣、如廁、沐浴、移動),75-84歲也有八成具有基本生活能力,85歲以上夠老了,生理機能快速下降,也有近半具有基本生活功能。因此目前台灣三百多萬老人中,84%能享受人生,只有16%缺少一項以上的基本能力,需要長期照護,但這已夠讓台灣社會手忙腳亂了。
活得久且活得好,若又能在沒有痛苦、有尊嚴的狀態下,跟親朋好友好好說再見,這樣的人生有多完美?反過來說,最讓人不捨又要承受莫大苦痛的,就是所謂「不得好死」,個人、家屬、醫師全都明白死亡近在眼前,還讓病患接受各種痛苦的折磨(插管、氣切等等),只是多拖個一、二天,甚至只數個小時。生命誠可貴,依據醫師誓詞,應以一切手段,不計代價延長病患生命;但另一方面,國際思潮已漸漸傾向,每個人及家屬對生命的意義,應該有充分的自主權,因此「緩和安寧條例」及未來將實施的「病人權力自主法」,都規定只要自己預先在醫院或在健保署相關辦事處立下意願,死亡在近期內不可避免時,即可不再急救,新的法規也修訂為不必全部家屬同意,而依民法親屬優先順序,一人同意即可。
在尚有能力判斷時,對世事有所安排,可以達到好好說再見的美好境地。王永慶一生對台灣貢獻良多,但他最大的遺憾想必是未能先立遺囑,讓流落在外的骨肉及家人成為仇人,且又浪費大量社會資源。
雖然應該尊重每個人對生命的看法,但對幾乎沒有機會恢復意識的植物人,不少家人幾乎不再探望;甚至少數案例中,為病人插管及呼吸器,只是為了家屬能繼續領取養老金。維持這樣幾乎無意義的生命,是對生命的折磨,浪費社會資源。好好說再見才是真正疼惜生命,這是值得我們深思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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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志良
台大公共衛生研究所碩士、美國密西根大學博士,為公共衛生學者、行政院前衛生署署長,目前為亞洲大學教授,以及擔任台灣高齡化政策暨產業發展協會及台灣病友聯盟理事長,長期從事公共衛生教學及研究。任職衛生署長時,批判時局,挑戰權威,被稱為「台灣最有guts的歐吉桑」;卸任後,不改其志,面對台灣社會問題,勇於提出建言,希望台灣有更好的未來。